[公告]中華書道學會25週年作品展徵集辦法

中華書道學會25週年作品展徵集辦法

106.03.31

宗    旨:本會為傳承中華文化、弘揚書法藝術,並鼓勵會員書法創作及相互觀摩,特訂定本辦法。

展覽時間:民國106年7月28日至8月6日

展覽地點:台北國父紀念館一樓博愛藝廊

作品規格:字體不拘,內容以表現傳統文化真、善、美之精神,不違反善良習俗之文句為原則。作品規格以長 180cm x 寬 70cm 以內為主,作品以直式為限,橫式、斗方及鏡框不收。

送件:每人展出一件,並請填寫參展送件表(請下載)及個人 2 吋照片 1 張,簡歷限 100 字以內,字數超過,由編輯小組自行刪減。

審查:

一、本會顧問、評議委員免審查,可以送交已裝裱之作品,展畢原件歸還,並贈送專輯一冊。

二、會員參展作品,一律送請評選委員審查,由本會統一裱褙。

展覽費用:

一、出版專輯,展出者請於展覽期間到展場領取專輯。

二、參展費用:每人 3,000 元致贈專輯三冊

三、裝裱費用:

1.六尺條幅(長 180cmx 寬 70cm):1,400 元

2.六尺條幅(長 180cmx 寬 45cm):1,000 元

3.四尺中堂(長 135cmx 寬 70cm):1,000 元

4.四尺條幅(長 135cmx 寬 35cm):600 元

5.四尺對聯(長 135cmx 寬 35cmx2):1,200 元

以上費用及參展作品退回郵資100元,請於缴件時劃撥至本會郵局帳戶,戶名:中華書道學會,帳號:17368506(本辦法已專函郵寄各會員,內附劃撥單)
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5月12日止。(作品一律郵寄送件,請準時交件,以利專輯編印)

收件地點:10349台北市重慶北路一段39號2樓  李靜芬小姐收(電話02-25554387)。

退    件:

一、未入選作品於審查後寄還。

二、入選作品,請作者或其委託人於展覽撤件日(8月7日)上午十一時之前,到展覽會場領回作品。逾期限三個月內,請至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358號9樓趙基榮先生處(電話0936-824-192)領取,否則不負保管責任。預付郵資100元者,則掛號寄還,但不負損壞責任。

聯 絡 人:

副理事長 李靜芬小姐 02-25554387    秘書長 楊湘媛小姐0939-2923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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