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中華書道學會26週年作品展徵集辦法
2018 / 02 / 08 | 最新消息, 會員展, 會訊
[公告]中華書道學會26週年作品展徵集辦法
宗 旨:本會為傳承中華文化、弘揚書法藝術,並鼓勵會員書法創作及相互觀摩,特訂定本辦法。
展覽時間:民國107年5月15日至5月23日
展覽地點:國父紀念館B1翠溪藝廊
作品規格:字體不拘,內容以表現傳統文化真、善、美之精神,不違反善良習俗之文句為原則。作品以兩年內之近作,且不超過四尺中堂尺寸(135×70公分)為原則,並以直式立軸,中堂、對聯、條幅為限,不收橫式、斗方及鏡框。
送 件:每人展出一件,並請填寫參展送件表。
審 查:
一、本會顧問、評議委員免審查,參展場地費免繳,裝裱費用自付(裱褙費中堂1200元、對聯1400元、對開條幅700元,作品退回郵資100元﹚
二、會員參展作品,經評選委員審查通過後由本會統一裱褙。
展出費用:參展場地費800元,裱褙費:中堂1200元、對聯1400元、對開條幅700元,作品退回郵資100元,請於缴件時劃撥至本會郵局帳戶。(已附上劃撥單,請勾選繳費項目,退件者請書寫退件詳細地址)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3月30日止。(作品一律郵寄送件,請準時交件)
收件地點:11061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358號9樓 趙基榮先生(手機0936-824-192)。
退 件:
一、未入選作品於審查後寄還。
二、入選作品,請作者或其委託人於展覽拆展日(5月24日)上午十一時前到展覽會場領回。當日未及取件者,請於三個月內至原收件地點領取,逾期不負保管責任。至於預付郵資100元者,則掛號寄還,但不負損壞責任。
聯 絡 人:
副理事長 趙基榮先生(0936-824192)
秘 書 長 楊湘媛小姐(0939-29238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