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中華書道學會26週年作品展徵集辦法

[公告]中華書道學會26週年作品展徵集辦法

送件表下載:107年會員作品展參展送件表(word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07年會員作品展參展送件表(pdf)

宗    旨:本會為傳承中華文化、弘揚書法藝術,並鼓勵會員書法創作及相互觀摩,特訂定本辦法。

展覽時間:民國107年5月15日至5月23日

展覽地點:國父紀念館B1翠溪藝廊

作品規格:字體不拘,內容以表現傳統文化真、善、美之精神,不違反善良習俗之文句為原則。作品以兩年內之近作,且不超過四尺中堂尺寸(135×70公分)為原則,並以直式立軸,中堂、對聯、條幅為限,不收橫式、斗方及鏡框。

送    件:每人展出一件,並請填寫參展送件表。

審    查:

一、本會顧問、評議委員免審查,參展場地費免繳,裝裱費用自付(裱褙費中堂1200元、對聯1400元、對開條幅700元,作品退回郵資100元﹚

二、會員參展作品,經評選委員審查通過後由本會統一裱褙。

展出費用:參展場地費800元,裱褙費:中堂1200元、對聯1400元、對開條幅700元,作品退回郵資100元,請於缴件時劃撥至本會郵局帳戶。(已附上劃撥單,請勾選繳費項目,退件者請書寫退件詳細地址)
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3月30日止。(作品一律郵寄送件,請準時交件)

收件地點:11061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358號9樓 趙基榮先生(手機0936-824-192)。

退    件:

一、未入選作品於審查後寄還。

二、入選作品,請作者或其委託人於展覽拆展日(5月24日)上午十一時前到展覽會場領回。當日未及取件者,請於三個月內至原收件地點領取,逾期不負保管責任。至於預付郵資100元者,則掛號寄還,但不負損壞責任。

聯 絡 人:

副理事長 趙基榮先生(0936-824192)

秘 書 長 楊湘媛小姐(0939-29238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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