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中华书道学会26周年作品展征集办法

[公告]中华书道学会26周年作品展征集办法

送件表下载:107年会员作品展参展送件表(word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107年会员作品展参展送件表(pdf)

宗    旨:本会为传承中华文化、弘扬书法艺术,并鼓励会员书法创作及相互观摩,特订定本办法。

展览时间:民国107年5月15日至5月23日

展览地点:国父纪念馆B1翠溪艺廊

作品规格:字体不拘,内容以表现传统文化真、善、美之精神,不违反善良习俗之文句为原则。作品以两年内之近作,且不超过四尺中堂尺寸(135×70公分)为原则,并以直式立轴,中堂、对联、条幅为限,不收横式、斗方及镜框。

送    件:每人展出一件,并请填写参展送件表。

审    查:

一、本会顾问、评议委员免审查,参展场地费免缴,装裱费用自付(裱褙费中堂1200元、对联1400元、对开条幅700元,作品退回邮资100元﹚

二、会员参展作品,经评选委员审查通过后由本会统一裱褙。

展出费用:参展场地费800元,裱褙费:中堂1200元、对联1400元、对开条幅700元,作品退回邮资100元,请于缴件时划拨至本会邮局帐户。(已附上划拨单,请勾选缴费项目,退件者请书写退件详细地址)
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3月30日止。(作品一律邮寄送件,请准时交件)

收件地点:11061台北市忠孝东路五段358号9楼 赵基荣先生(手机0936-824-192)。

退    件:

一、未入选作品于审查后寄还。

二、入选作品,请作者或其委托人于展览拆展日(5月24日)上午十一时前到展览会场领回。当日未及取件者,请于三个月内至原收件地点领取,逾期不负保管责任。至于预付邮资100元者,则挂号寄还,但不负损坏责任。

联 络 人:

副理事长 赵基荣先生(0936-824192)

秘 书 长 杨湘媛小姐(0939-29238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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